四川小记者-四川电视台《阳光起跑线》栏目

首 页 -新闻中心-

时评:可有让孩子自由自在读书之所

2013/8/14

  原标题:【大众话题】可有让孩子自由自在读书之所?

  不少市民“带着孩子,甚至推着婴儿车,馆内不时爆发出婴儿的尖叫声、孩子的哭闹声”,“有的孩子在地上乱爬,还有的孩子在楼道里嬉戏追逐”——近日,河南郑州图书馆新馆以“小孩太吵为由”,出台“谢绝14岁以下少年儿童入馆”的规定,一时间,舆论争议四起。(见8月12日《大河报》)图书馆不是托儿所、游乐场,而是一个供人安静借书、读书的场所。如果家长[微博]不能在图书馆内管好孩子,不能保证孩子足够安静,那么家长们就该自觉不进入图书馆——这本该是最起码的自觉意识。但现实中,很多家长并不自觉。从这个意义上说,图书馆出台如此规定,也是无奈之举。报道中说,图书馆正式开业后,在一楼大厅开辟专门的儿童阅读区,这样的思路不错。

  担负着什么职能的公共场所,就应该以提供对应的公共服务。前不久杭州、上海等地,有过“地铁站应不应该开放纳凉”的争议。其中须厘清的是,地铁必须首先是地铁才行。类似争议之所以能够成为公共议题,多半缘于公共舆论寄望公共管理能够兼顾效率与人性的渴求。具体到纳凉的的问题,如果能有更多纳凉场所可供公众选择,“地铁纳凉”便不会成为公共议题。具体到郑州图书馆新馆的规定,如果当地能有一个或者数个少年儿童图书馆,孩子们有专属的读书场所,现在的问题还是问题吗?

  让人遗憾的是,和郑州这样拥有庞大人口的城市仍没有属于青少年自己的图书馆一样,很多GDP发展“傲视群雄”的城市,都呈现出相似的对公共投入的吝啬。

  所幸的是,日前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我们期望,在现有的公共图书馆以人性化管理让更多善意眷顾少年儿童“悦读”之外,能有更多的城市关注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建设,把阅读权利更好地还给孩子。李记

来源于新浪教育频道